上述预测方法适用于某种物质可概化为以面源形式进入土壤环境的影响预测。本项目主要为烟气二噁英大气沉降污染,该预测方法较为符合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土壤污染途径分析结果。本项目的输入量IS实际为烟气二噁英在评价范围内土壤中的沉降量,因此二噁英输入量可取烟气排放量的80%,即IS=0.077g。根据土壤评价导则要求,涉及大气沉降影响的,可不考虑输出量。从数据易获得性、实际可操作性及环评预测保守性的要求考虑,因此本项目亦可不考虑土壤二噁英输出量,即LS=0g、RS=0g。土壤容重即自然垒结状态下单位容积土体(包括土粒和孔隙)的质量,一般可通过实际取样检测活动数据,本项目所在区域周边土壤容重为1.1kg/m3。二噁英的传输、扩散及沉降主要跟地形复杂程度、气象条件等有关。本项目判定为一级评价,且属于污染影响型,经综合考虑,预测评价范围为项目周边半径1千米的圆形范围,即A=3140000m2。一般而言,大气中二噁英类污染物进入土壤后,由于土壤的固定作用,浅层土壤中二噁英毒性当量浓度明显高于深层土壤,短时间内难以从表层土壤向下层土壤迁移。根据导则要求,表层土壤深度一般可取D=0.2m。污染物影响持续年份主要和企业项目经营生产延续时间有关,为更加直观的反应污染物对土壤的累积影响,可间隔选取多个持续年份,在此主要考虑项目投产1年、5年、10年、30年后的项目二噁英污染对土壤的影响。污染物现状值主要采用实际调查监测的方法获得数据。根据现状调查,本项目周边区域土壤中二噁英类浓度Sb=3.57×10-6g/kg。根据上述预测模式及确定的预测参数,可得出本项目投产1年、5年、10年、30年后的二噁英在评价范围内土壤的预测结果,在正常情况下,本项目在投产1年、5年、10年、30年后周边区域土壤二噁英累积量较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建设用地风险筛选值。上述预测结果表明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在做好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的建设投产对周边土壤环境影响有限。综上所述,土壤导则推荐的预测模式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烟气二噁英沉降研究具有指导意义,但如需精准预测评价结果,则需深入开展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噁英沉降分布、迁移和转化规律研究,更加合理科学的确定输入量、输出量、评价范围等预测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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